之前就有注意到,圖書館有所謂「通閱」的服務,但規定上有說要沒有違規紀錄才可以申請。心想:「Oh,我之前每次借書都逾很久才還,那不就不能通閱了?」

嘖,真是「一失足成千古恨」!

不過,後來想說管它的,先試試看再說。研究了一下,發現要先登錄網路會員才可以使用線上通閱和線上預約功能。登錄完之後,發現有一個[違規記錄],點進去看,完全沒有違規記錄。所以也就是說,在我登錄為網路會員前,不管有什麼違規記錄都不列入計算囉?我也可以申請通閱囉?

試申請一本。真的可以ㄝ,真是太棒了(/≧▽≦/)

只要有一張借書證,全縣只要有提供通閱的圖書館我都可以借書。目前全縣共有89間圖書館,扣掉5間沒有通閱的,我可是擁有84間圖書館的書可看XDDDD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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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ywen9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